COVID-19时代促进了信息共享,导致现有技术量的增加,而且对那些寻求专利保护的人来说,加大了自我公开技术的风险。
在大多数司法管辖区,新颖性和创造性(非显而易见性)是对获取专利权的要求。这些司法管辖区会对某个专利申请的首次申请日期(优先权日)之前,在世界任何地方公开的信息(即现有技术基础)进行评估。现有技术包括任何可公开获得的文件或行为,其公开了所要保护的发明。
现有技术:过去与现在
评估一项要求获得专利保护的发明是否具有新颖性和非显而易见性,通常引用的现有技术类型包括专利说明书、发表在期刊或杂志上的文章、书籍、照片、会议摘要和存档网页。最近,澳大利亚法院还指出,临床试验信息,包括相关假设,也可以被认为是破坏新颖性的一种公开[1]。涉及现有技术的“行为”包括商业用途或活动(不包括合理的试验) 和口头披露,例如个人通信、研讨会和讲座。
最近以来,为应对 COVID-19,现有技术的类型有些改变,而发明者,尤其是那些在学术体系中的发明者,往往会忽视这些新的现有技术的公开方式。
预印本:比印刷它们的纸张更有价值
在科学论文需要数月(或数年)才能发表的情况下,研究人员越来越多地使用预印本,即尚未经过同行评审的可公开访问的学术手稿,来加紧传播并公开讨论他们的新发现。预印本大约 在30 年前首次被物理学家采用,而在其他领域,特别是生命科学领域,采用这种方式比较晚。即使在 ZIKA 病毒和埃博拉病毒爆发期间,预印本仍然不多,然而预印本现象在 COVID-19之后爆发了[2]。有迹象表明,因为它们在科学界、资助机构、政策制定者和杂志负责人中获得了关注和接纳,预印本仍会受到欢迎。
预印本存储库的示例包括biorxiv(由冷泉港生物科学实验室运营),chemRxiv(由美国化学学会经营)和arXiv(由康奈尔大学为物理、数学、计算机科学和工程领域运营)。这些预印本存储库通常是可搜索到的。稿件一旦发布,就不能被删除并成为公共记录的一部分。
备案…
当 COVID-19 使生活几乎停滞不前时,作为学术界和研究的基础命脉的科学会议和研讨会迅速转移到了互联网上。举办这些活动的技术平台只会变得更加复杂和更具有互动性。
为替代展板展示,与会者被鼓励在 Twitter 上公开发布他们的海报(偶尔会有预先录制的演讲),并带有会议主题标签,以便于搜索,并且在社交媒体平台上看到实质性讨论也并不罕见。演示文稿不再只是现场直播,而是录制并在互联网上发布,或者立即发布、或者在短暂的禁令之后在线发布。例如,2020 年美国人类遗传学会会议会议在网上按需提供 了12 个月的会议。
Cassyni是一项新的服务平台,它组织、出版和索引记录了包括生命科学、物理科学、计算机科学和社会科学学术研讨会。集 Kopernio、Publons 和 Mendeley(学术引用和索引初创企业,最终被 Clarivate Analytics 和 Elsevier 收购)创始人的智慧于一身,Cassyni,今年才推出,但科学界对它的接受迅速而热情。Cassyni 已经将世界级的研究机构列为贡献者和参与者:剑桥大学、牛津大学、伦敦大学学院、马克斯普朗克研究所、斯坦福大学和麻省理工学院等等。领先的期刊(例如 Journal of Computational Physics)已经开始在该平台上举办研讨会和作者主导的讨论。与此相关的是,这些研讨会录音是公开的,并可按主题、发言者、摘要、机构和日期进行搜索。
在Cassyni等索引服务之前,会议海报和演示幻灯片中展示的信息可能不够详细,在随后提交的专利申请中,不足以构成破坏其新颖性的现有技术。然而,当与在Cassyni平台上提供的进一步发明信息(例如口头报告)结合时,这些公开就可能足以摧毁发明的新颖性。
问题的核心是,任何东西都可能是现有技术。有一个著名的例子,唐老鸭漫画被引用来反对一项荷兰的专利申请[4]。在专利申请的审查报告中引用 YouTube 上的视频并非闻所未闻。预印本存储库已被纳入一些专有数据库,对录制的的学术研讨会是否被纳入,以及何时被纳入还有待观察。很难想象专利审查员会梳理海量的社交媒体帖子,不管是否具有潜在的现有技术。然而,希望挑战已授权专利的第三方,其调查范围要小得多。他们可能会为了将竞争对手的专利无效,不遗余力地寻找相关现有技术的任何来源。像Cassyni这样的索引平台似乎会使这一任务变得更容易。
要点
诚然,科学界加紧和公开传播信息是值得称赞的,这也是科技进步的基础。但是,这也为那些希望为其发明寻求专利保护的人制造了更多的陷阱。所以,创新者现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需要在保护知识产权与合乎道德的及时公开信息共享之间,找到一个可操作的平衡。专利权人,尤其是学术环境中的专利权人,应了解这些新的自我公开技术的风险,以及如何去应对这些风险。
在某些情况下,在展示信息时,使用代号或匿名的细节,有助于避免在提交发明专利申请之前,公开发明的关键问题。如果事先公开已经发生或不可避免,可以考虑在这些国家申请,比如澳大利亚、日本、韩国和美国等国家,它们为延迟申请提供一定期限的宽限期,通常为在自我公开之日起12个月。
参考文献:
[1] Mylan Health Pty Ltd v Sun Pharma ANZ Pty Ltd [2020] FCAFC 116.
[2] 25% of early COVID-19 literature were pre-prints; see Fraser et al. (2021) PLoS Biol 19(4): e3000959.
[3] Fraser et al. (2020) Quantitative Science Studies (2020) 1 (2): 618–638.
[4] Dutch application NL6514306.